作者:wyxyadmin时间:2017-09-02
赣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指导意见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党群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对学生工作的宏观统筹和科学领导,促进学生工作校院二级管理体制正常运行,增强学生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使学生工作更好地服务学校的中心工作,更好地适应高等教育形势发展的需要,为学校的人才培养和改革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根据《高等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提出以下意见。
一、学生工作指导思想、基本理念和原则
1.学校学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和改进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教育和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创造,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学校学生工作的基本理念是: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为前提,以学风建设为重点,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将“学生为本,育人为先,教育为基,管理为重,服务为上”的学生工作理念贯穿于学校办学育人的全过程。
3.学校学生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结合,坚持教育管理与人本服务相结合,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坚持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相结合,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坚持共性和谐与个性发展相结合,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教育和引导学生承担应尽的义务与责任,鼓励和支持学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二、学生工作体制和组织机构
4.学校学生工作实行党委、行政统一领导,党政群团齐抓共管,校院二级管理,以教学学院为主的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
5.学校设学生工作委员会(简称“学工委”)。学工委是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具体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任主任,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研究生院党委书记、校团委书记任副主任,成员由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院党委、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保卫处、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部、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校医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部门负责人和各教学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组成。学工委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学工委日常工作。
学工委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工作意见和工作要求;研判分析学生思想状况、安全稳定形势;制定学生工作年度计划,部署学校全局性的学生工作;研究涉及学生利益的重大问题及学生工作改革创新问题;向学校党委、行政提出学生工作重要规章制度修改意见和建议;统筹协调各单位、各部门支持学生工作;及时处理学生中出现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规划和指导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团学组织建设和学生骨干培养。
学工委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由学工委主任或其委托副主任主持。日常学生工作主要以学生工作例会进行研究和布置。学生工作例会原则上每2周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6.学生工作部(处)是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的学生工作职能部门。
学生工作部(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和学工委的工作部署和各项决定;统筹协调本科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以及全校学生的学生资助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全校性的重大学生活动;对各教学学院学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开展调查研究,对学生工作有关具体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或解决方案;牵头并以学院为主共同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认真完成学校党政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7.共青团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群众性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具有重要作用。学校各级团学组织应发挥在教育、团结和联系大学生方面的优势,竭诚为大学生成长成才服务。
校团委的主要职责是: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根据新的形势要求和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适时开展全校共青团员的思想教育;抓好共青团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做好团员的发展和管理以及团干部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开展共青团“争先创优”活动;维护团员的正当权益,代表青年利益;指导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开展工作;组织全校团员青年的校园文化活动、创新创业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配合抓好学生党建工作,做好优秀团员入党的推荐工作;做好团的宣传工作和舆情调研工作;领导和指导各学院团委开展工作;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
校团委与学生工作部(处)建立重大事务保持协商、由学生工作部(处)牵总的工作机制。
8.各教学学院设学生工作办公室(简称“学工办”)。学工办是各教学学院党政领导下具体负责本科学生工作的机构,由教学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主任,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学院团委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由辅导员、班主任等人员组成。学工办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会议,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
学工办的主要职责是: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学工委和学生工作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组织落实和完成学工委和学生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结合学院实际,具体组织开展学生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学风班风建设、学生素质教育、校园文化、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做好学生奖惩、学生资助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和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处置学生中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负责所在学院辅导员班主任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价。
学院党委书记是学院学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院长及其他行政领导应重视、关心和支持学院的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是学院学生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分管学生工作。学院党政联席会应定期研究学院的学生工作。
9.学校其他党政部门、教辅部门,应充分认识到学生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心和支持学生工作,真正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格局。全校上下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工作思想,一切工作服从于人才培养的需要,服务于学生的成长成才。
三、学生工作主要内容
10.学生工作主要包括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安全稳定、学风建设、学生日常管理、学生素质教育、校园文化活动、创新创业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宿舍管理、团学组织建设、社会实践、学生工作创新等内容。
11.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学生工作的首要任务。要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为主线,通过课堂教学、理论学习、主题活动、网上教育、社会实践以及新生入学教育、毕业教育、仪式教育等途径,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养成教育、诚信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做实做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推动传统优势和信息技术的高度融合,使思想政治教育活起来。积极推进“红色资源进校园”工作,加强红色文化育人的探索和实践,努力在红色文化育人方面打造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品牌。
12.学生安全稳定是学生工作的底线。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教学学院要结合实际,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做好节假日、敏感时期等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建立学生思想动态的定期滚动调查和随机摸排制度,及时和准确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制定学生突发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预案,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13.学风建设是学生工作的重点。围绕学生“勤学、守纪、自主、合作”的学风建设导向,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深入推进学风建设,引导学生自觉巩固专业思想,增强学习纪律观念,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与学生专业学习密切相关的各类学科竞赛活动,浓郁学习风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等级考试、资格证书考试、考研、考公务员,参与社会考察、课外学术课题研究,促进校园学习风气和学术氛围的形成。
14.学生日常管理是学生工作的基础。学生日常管理要始终践行“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做到严格要求学生和关心爱护学生的有机统一。积极推进“知生工程”和“特殊学生关爱工程”,提高日常管理工作精细化水平,更好地满足学生成长发展的需求和期待。积极建树和培育优秀学生典型,在学生中树立学习的榜样。坚持“教育为主、处理为辅、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加强违纪学生的处理和帮教工作。采取奖、贷、助、补、减等多种渠道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依托学校爱心基金会,通过设立社会奖助学金,不断拓宽学生资助渠道,加大资助育人力度。完善“家校联系”工作制度,加强学校和家庭的紧密联系,形成教育合力。
15.学生素质教育是学生工作的根本任务。充分拓展和依托第二课堂和社会空间,大力开展学生素质拓展活动。鼓励各教学学院结合专业建设,按照一个专业至少一个平台的要求,努力构建学生专业素质拓展平台。围绕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毕业生就业竞争力这一核心目标,积极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和实践活动、职业生涯规划、就业见习活动。引导和鼓励毕业生灵活就业和主动创业,切实提高大学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16.校园文化活动是学生工作的活泼载体。更加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弘扬主旋律、突出教育性,坚持寓教于乐,努力造精品、创特色、树品牌、出成果。按照品牌化、体系化发展战略,大力开展惠及全体学生的校园文化活动。积极推进“一院一品”评选活动和学生社团文化展示活动,形成校园文化百花齐放、争奇斗妍的生动局面。建设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积极培育具有学校特色的文化活动项目。
17.创新创业教育是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高度重视并加强顶层设计,把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作为新时期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任务,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健全工作机制,协调各方资源,形成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的教育模式,建立起“意识培养—能力提升—实践模拟—项目孵化—专业服务”五位一体的立体联动型教育体系。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综合保障,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组建和优化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立一系列助推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政策制度,建设好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实训中心和校外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构建多元化的创新创业竞赛平台,不断把创新创业教育推向深入。
18.心理健康教育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配齐配强大学生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的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化建设,传授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定期开展大学生心理测试和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建立完整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主动地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大力培育学生理性平和阳光的健康心态。加强对有心理疾病学生的心理疏导,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学生心理危机防范与干预机制。广泛深入地开展“做阳光青年”活动,整体提升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19.学生宿舍是学校育人工作的重要阵地。坚持以生为本,不断优化学生住宿条件,不断完善学生生活功能设施,为学生创造一个和谐、平安、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强化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广泛开展“三创一做”(创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寝室,做文明大学生)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推进学生宿舍文明建设和公寓文化建设,推进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将学生宿舍建设成为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阵地。
20.团学组织建设是学生工作的有力支撑。坚持党建带团建,积极构建学校党委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全面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推动各级团组织勇于改革创新,通过创造性工作增强发展活力,充分发挥共青团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学生自治组织建设,加强对学生会、研究生会和学生社团的指导,引导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作用。落实和完善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各级学生组织在校园参与式治理中的实践探索。
21.社会实践活动是学校育人工作的重要环节。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保障体系,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和建立社会实践与专业学习相结合,与服务社会相结合,与勤工助学相结合,与择业就业相结合,与创新创业相结合的活动机制,增强社会实践活动的效果。充分利用赣南革命老区的教育资源,依托学雷锋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和暑期“三下乡”活动等形式,实现社会实践活动常态化。
22.学生工作创新是学生工作科学发展的内生动力。坚持传承与创新相结合,积极推进学生工作在观念、内容、方法、途径和机制等方面的创新。坚持科学研究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积极探索和研究学生工作规律和学生工作新问题新情况,不断提高学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学校科研主管部门和学校思研会要把学生工作重大问题研究列入规划。充分发挥学校作为全省高校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推进高层次的学生工作理论与实践研究。
四、学生工作队伍
23.学生工作队伍的主体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和各教学学院从事学生工作的党团干部以及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等组成。
24.辅导员是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是学院学生工作的骨干力量。辅导员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25.班主任是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工作的保障力量。班主任工作是教师教书育人的重要途径,承担班主任工作是每一位教师应尽的义务。
26.学生干部、学生党员是学生工作中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主体。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教学学院要重视加强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教育管理、培养培训与思想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应有的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加强学生干部、学生党员队伍建设。
27.辅导员、班主任实行学生工作部(处)和教学学院双重管理、以教学学院管理为主的体制。辅导员、班主任的聘任由教学学院提出意见,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学校批准。学校总体上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学校实际设置辅导员、班主任岗位,按照相关要求配齐配强辅导员、班主任。
28.学校可根据教学学院意见和工作需要,经学生工作部(处)统筹安排,从优秀的研究生中选拔和配备兼职辅导员。同时,创造性地建立校外名誉辅导员、学生朋辈辅导员队伍,开展特色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9.学校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
30.学校制定辅导员班主任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培训,提高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整体素质,以实现学生工作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发展。
五、学生工作保障
31.学校党委、行政定期听取学生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学生工作,制定和落实有关政策。全校上下要高度重视学生工作,形成关心支持学生工作的合力。
32.加强学生工作制度建设,不断建立健全与法律法规相协调、与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相衔接、与大学生成长成才需要相适应的学生工作管理制度体系。全校上下必须始终践行“依法治校、法治管理”的理念,严格遵照和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教育法规、文件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实现学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构建学校符合法治理念的育人环境。
33.加强学生工作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学生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学生工作信息化是高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工作科学化管理水平的必要条件。要充分通过运用计算机及互联网技术建立全校性的学生管理平台,实现学生日常教育管理以及学校教学、管理和服务体系的相互协调和相互促进,使学生工作纳入科学化、信息化、统一化的管理轨道,开展具有时代特征的学生管理工作。
34.逐步加大学生工作的经费投入。学校要合理确定学生工作方面的经费投入科目,列入年度预算,确保全校学生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根据实际给各教学学院划拨专门的学生工作经费,由各教学学院学工办合理分配、规范使用。
35.学校为开展学生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与设备,不断改善条件和优化手段。科学规划,不断完善大学生人文科技中心等学生活动阵地建设。
六、学生工作考核与激励
36.学校将学生工作的考核内容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制定《教学学院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每年据此对各教学学院的学生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37.学校每年开展一次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大学生(“明湖学子”)、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等评选表彰活动,颁发荣誉证书(奖状)和奖金(奖品)。
本意见为学校学生工作的指导性文件,适用于本科学生工作,各教学学院可结合自身实际,根据本意见的精神,制定出本学院学生工作实施细则。
中共赣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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